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混合填埋处置和用作覆盖土的泥质指标、取样与监测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与生活垃圾的混合填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解决污泥处置问题,防止二次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城市的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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