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50m/h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 使用条件、工艺设备的组成与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