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的设计,促进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建设,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航站楼新建公共广播系统及系统升级改造的设计。原有系统升级改造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条文说明】航站楼新建公共广播系统是指机场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中的新建系统。 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的设计,应针对民用运输机场的具体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环保、便于扩展”。 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或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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