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企业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国内陆上油气田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