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动车组前端开闭机构(以下简称开闭机构)的使用条件、产品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为200 km/h及以上动车组。其他速度等级动车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