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规定了适用该标准的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设备构成及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设备的设计、改进、制造、检验和维修。列控系统车载设备中的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单元、接收天线可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