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内燃、电力机车转向架(以下简称“转向架”)的运用环境,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1 435 mm标准轨距、轴重公称值不大于30 t、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200 km/h的新造转向架,其他类型转向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