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无人机安全性、电磁兼容性、性能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检验技术的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空机重量超过250g、不超过15kg或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民用无人机。本文件也适用于其他类型民用无人机(参照使用),但应考虑其特殊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玩具和类似用途的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