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306.1—2024 代替SN/T 0306.1— 2018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 部分:总则 Rules of the inspection of export fireworks— Part 1: General 2024-12-16 发布2025-06- 01 实施 ICS 71.100.30 CCS Y 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 布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 030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的第1 部分。SN/T 030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总则; ——第2 部分:产地检验; ——第3 部分:产品安全性检验; ——第4 部分: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 ——第5 部分:型式试验; ——第6 部分:运输危险性定级。 本文件代替SN/T 0306.1— 2018《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 部分:总则》,与SN/T 0306.1— 201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有关烟花爆竹产品的25 项“术语和定义”(见2018 年版的3.1~3.25),增加了“产地 检验”“检验批”“产品12 m 跌落试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运输危险性定级”5 项术语和定义(见 3.1~3.5); b)删除了烟花爆竹的产品分级和分类(见2018 年版的4.1、4.2); c)删除了检验的通用要求(见2018 年版的5.1); d)将交收检验更改为产地检验,并调整相关检验内容( 见4.1,2018 年版的5.2); e)更改了产品安全性检验相关内容(见4.2,2018 年版的5.3); f)更改了烟火药剂安全性检验相关内容,删除禁限用药物、75 ℃热安定性、摩擦感度、撞击感 度、爆发点、着火温度、火焰感度、静电感度、吸湿率、pH 值、水分等项目( 见2018 年版的5.4), 增加产品烟火药剂药种、药量、产品热安定性试验和包件12 m 跌落试验等项目(见4.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鹏、刘华兰、江资成、衷韬、巫军民、郑西安、贺鹏、谭翠微、赵鑫、 彭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 年首次发布为 SN 0306— 1993《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2006 年第一次修订并入了SN 0545—1996《出口烟花爆竹 烟火药剂安全检验规程》并拆 分为5 个部分,本文件为 SN/T 0306.1《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 部分:总则》; ——2018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I 引 言 SN/T 030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拟由六个部分构成。 ——第1 部分:总则。 ——第2 部分:产地检验。 ——第3 部分:产品安全性检验。 ——第4 部分: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 ——第5 部分:型式试验。 ——第6 部分:运输危险性定级。 本文件是SN/T 0306 的第1 部分,与其他部分配合使用。 1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出口烟花爆竹产品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10631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T 10632 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 SN/T 0306.2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2 部分:产地检验 SN/T 0306.3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3 部分:产品安全性检验 SN/T 0306.4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4 部分: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 SN/T 0306.5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5 部分:型式试验 SN/T 0306.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6 部分:运输危险性定级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联合国) 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 3 术语和定义 GB 10631、GB/T 1063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批 batch 为了实施抽样检查,由基本相同的产品结构、技术要求的烟花爆竹产品集合。 3.2 产品安全性检验 safety performance test for the article 对烟花爆竹产品的燃放性能、包件12 m 跌落试验、产品热安定性试验、振动试验、低温稳定试 验、碰撞试验、堆码试验等项目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所实施的检查 活动。 3.3 包件12 m 跌落试验 12 m drop test 按《试验和标准手册》对烟花爆竹包件实施的12 m 跌落试验。 2 3.4 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测) Safety performance test for pyrotechnic composition 对出口烟花爆竹的药种、药量、产品热安定性试验和包件12 m 跌落试验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强制性要求实施的检查活动。 3.5 运输危险性定级 transport hazard classification 确定出口烟花爆竹产品的运输危险性分级和配装组的活动。 4 检验 4.1 产地检验 4.1.1 检验要求 对企业自检合格并申报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品实施合格评定,内容包括外观、类别、级别、药量 和烟花爆竹运输包装使用鉴定。 4.1.2 检验方法 按SN/T 0306.2 执行。 4.2 产品安全性检验 4.2.1 检验要求 对燃放性能检验、包件12 m 跌落试验、产品热安定性试验、振动试验、低温稳定试验、碰撞试 验、堆码试验等项目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所实施的检查活动。 4.2.2 检验方法 按SN/T 0306.3 执行。 4.3 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 4.3.1 检验要求 对首次出口或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产品实施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验;对长期 出口的烟花爆竹,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产品烟火药剂药量、药种、包件12 m 跌落试验、产品热安定性试验。 4.3.2 检验方法 按SN/T 0306.4 执行。 4.4 型式试验 4.4.1 检验要求 型式试验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材质、产品安全性检验、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等安 全、质量检验项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投产前; b)被境外监管机构通报、召回; c)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d)其他有必要时。 4.4.2 检验方法 按SN/T 0306.5 执行。 4.5 运输危险性定级 4.5.1 检验要求 出口烟花爆竹应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中第2.1 章相关要求确定其运输危 险性级别和配装组。 4.5.2 检验方法 按SN/T 0306.6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