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吸尘器产品的能效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及类似用途,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电力驱动干式及干湿两用(仅适用于干式部分)真空吸尘器产品的能效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吸水式吸尘器、吸尘式地板擦光机、扫地机、工业吸尘器、智能地面清洁机器及专门用于清洁衣物或者汽车等一些特殊用途的吸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