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仿真饰品的合金、聚合物、涂层、陶瓷、玻璃、水晶及其他类似材料中铅、镉、钡总含量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仿真饰品的合金、聚合物、涂层、陶瓷、玻璃、水晶及其他材料中铅、镉、钡含最的测定,铅、镉、钡的定量下限分别为20 mg/kg 、 2 mg/kg 和 3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