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醋酸法测定衣用纺织品中由以下纤维组成的二组分混合中醋酸纤维含敛的方法:醋酸纤维与蛋白质纤维(毛、丝)、纤维素纤维(棉、麻)、再生纤维素纤维(粘胶)、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睛纤维和聚氨基甲酸酯纤维。本标准仅适用于衣用纺织品中醋酸纤维的定虽分析。本标准不适用于表面已脱去乙酰基的醋酸纤维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