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棉与桑蚕绢纺原料混纺本色纱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含量在5%~30%的桑蚕绢纺原料与精梳棉混和,经环锭纺加工纺制成的精梳棉与桑蚕绢纺原料混纺本色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