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生产的航摄系统要求、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要求、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成果整理和验收要求。适用于超轻型飞型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 000、1:2 000航测成图为主要目的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