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虾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毛虾(Acetes shrimp)、糠虾(Mysis)、磷虾(Euphausia)等小型虾为主要原料,经加盐发酵等工序制成的虾酱;也适用于以虾头为原料或添加其他辅料制成的虾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