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茭白、水芋、慈姑、菱、芡实、水蕹菜、豆瓣菜、水芹、莼菜、蒲菜、莲子米等水生蔬菜。不包括藕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