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提供连锁维修服务的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及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的等级划分条件、等级评定方法及等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其它类型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组织或企业可参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