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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7-1991 水闸施工规范 SL 27-91  下载

本规范适用于平原区大、中型工程中的1、2、3级水闸施工。山区、丘陵区的水闸、平原区的4,、5级水闸施工,可参照使用。对于特别重要的大型水闸的施工,应专门研究制定补充规定。 水闸为我国历史最久,分布最广的水工建筑物,数量仅次于坝。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甚速,达2.6万座。然至今尚无专用规范,建设中不得不借助坝工、桥梁、港工诸规范,常不免有较大出入。1983年,原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组织以江苏省水利厅为主,辽宁、河北、广东省水利厅参加,编写部标《水闸施工规范》。苏、浙、粤、鄂、豫八省市数十座水闸作重点实勘,以及和从事水闸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的院、局、所等单位座谈,几易其稿,终于1990奶奶完成,现经水利部审查批准颁布,可与1984年颁布的《水闸设计规范》(SD133-84)配套使用。本规范6.3.9条,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是根据水闸工程的特点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后确定的,与现行《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DJ20-78)不同,在进行水闸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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