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修订了《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 42-92),修订后标准名称不变。本标准共7章27节113条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分析方法选择、粒径分级等基本规定;分析方法的操作技术;级配计算与资料整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调整了章节编排顺序等结构;增加了激光法分析技术及相关内容;补充完善了误差试验统计分析内容;增加了两种分析方法级配成果互换关系建立和使用内容;增加了泥沙分析室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流泥沙及其他泥沙样品的颗粒分析。也可供非水利行业的粒度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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