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 市级、县级可参照执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应遵循下列原则:1划分指标的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2定量指标与定性因素相结合。3统筹协调国家主体功能区、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4集中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除应遵循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