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用手持式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仪测定修复用金属材料中主要金属元素含量的无损检测半定量法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制作口腔修复装置及修复体的金属材料,包括贵金属及其合金(金基合金、钯基合金等)、非贵金属及其合金(钴基合金、镍基合金、钛及钛合金等)中主要金属元素含量的半定量分析。本文件还适用于由金属材料制作的牙科修复装置及修复体,如冠/桥、金属支架、烤瓷内冠、桥等中主要金属元素含量的半定量分析。本文件不适用于元素含量<1%(质量分数)的金属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