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中报警系统和报警信号要求。 本部分为报警系统的应用也提供了指导。 注:本部分中带星号(*)的章和条在附录A中有相关原理说明。 目的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规定对ME设备和ME系统中报警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和测试要求,并提供其应用指南。这是通过由紧急程度、一致报警信号和一致控制状况和其为所有报警系统的标记定义报警类型(优先级)来实现。 本部分没有规定: —-—是否对特定的ME设备或ME系统要求提供报警系统; —-—-触发报警状态的特定环境; —-—对特定的报警状态的优先级分配﹔或 —-—产生报警信号的方式。 代替YY 0709——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