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低水平放射性可燃固体废物热解焚烧系统(以下简称焚烧系统)工艺及设备设计应满足的要求,为低水平放射性可燃固体废物热解焚烧系统的设计提供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低水平放射性可燃固体废物热解焚烧系统的设计,其它类似的放射性废物焚烧系统的设计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