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除核动力厂外的核设施建(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简称SSCs)进行应对自然灾害(简称NPH)性能分类的原则、基本分类规则、系统相互作用影响规则以及推荐采用的分类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核动力厂外的核设施SSCs在设计和审评时应对自然灾害的性能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