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控制室系统设计的功能分析与分配(FA&A)的程序,同时给出用于功能分配的开发研究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控制室设计或现有控制室的改造(重新设计或设计更改)。在改造现有控制室时,具体条款适用于受更改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