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放射源激发的X射线荧光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放射源发射光子激发样品,产生元素特征X射线,利用能量色散方法v对样品中元素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射线荧光分析仪。利用放射源发射的α,β辐射或β-X射线源激发样品的分析仪亦应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