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正常运行及预期运行事件下用的固定式区域y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设备的设计、布置,使用、校准、运行及试验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正常运行和预期运行事件下用的固定式区域y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设备。这类设备主要用于场所辐射安全监测及工艺监测。如果监测设备的测量范围能满足事故时的测量要求,而且其所有部件均符合它所处的事故地点的环境条件并经鉴定合格,则也可用于事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