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金属废物样品中137Cs活度浓度测定的方法,包括试剂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和精密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受放射性污染的碳钢和不锈钢废物中137Cs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分析测定,其他放射性金属废物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的测量范围:8.0×102 Bq/kg~4.0×106 Bq/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