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双眼电磁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双眼电磁灶。对于含有多个加热单元的灶具,如果其中含有两个电磁灶头,其电磁加热部分也适用于本标准。注:凹面灶的要求正在考虑中。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电磁灶和商用电磁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