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鞍座用聚氨醋合成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基布和聚氨醋树脂等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助剂,经湿法、干法或干湿法及后加工制成用于摩托车鞍座的聚氨醋合成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鞍座用聚氨醋合成革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