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京津冀地区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 度及8 度以下的标准设防类民用建筑,不适用于特别不规则的建筑。1.0.3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