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输出交流单相或三相工频正弦波,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额定输出功率0.5kVA~400kVA的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