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康复科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建设单位可依据本标准对开发商提出建设要求。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医院康复科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评价内容与要求及评价方法;各级中医医院可依据本标准在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增加适合康复科的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