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治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和常见腐蚀类型及内陆盐湖腐蚀环境,为使地下工程补偿收缩混凝土在不同环境条件和环境作用等级情况下,达到防腐、阻锈、防水、抗裂、抗冻等耐久性技术要求,保证建(构)筑物满足规定的结构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新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地下建(构)筑物采用膨胀类防腐、阻锈、防水、抗裂外加剂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当地下结构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作结构自防水时,在施工保证措施完善的前提下,迎水面可不做柔性防水。 防腐、阻锈、防水、抗裂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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