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真空挤出板在建筑外墙中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环保,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非承重外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真空挤出板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