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关餐饮服务单位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防疫物资﹑餐饮服务人员管理、食品卫生防疫管理、就餐环境卫生防疫管理、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置,防控宣传和信息报送﹑检查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流行(以下简称“疫情”)期间,上海市各级机关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