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DB31/T 684—2013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的总体要求、评估人员要求、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照护服务分级、照护服务要求、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和专业照护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