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域状况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与权重,水域监测,评价分级与评价方法、单项评价﹑综合评价及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道、湖泊(水库)水域状况评价,沟渠、塘坝评价可分别参照河道、湖泊(水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