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县级地方机构编制(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总要求、管理职责、支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和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县级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