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总则、服务机构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维护保养要求、维护保养流程、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