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场内快速支援队能力建设的总体原则、通用要求、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应急设备和工作场所等。本文件适用于营运单位对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场内快速支援队的能力建设,也适用于监管部门对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场内快速支援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