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麻醉和呼吸设备及组成应用与氧气所接触的材料,在气体压力大于 50 kPa 的正常或单一故障状态下与氧气兼容性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麻醉和呼吸设备,例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减压器、终端、医用供应单元、挠性连接、流量计装置、麻醉工作站和呼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