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炖锅及类似器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2000W、额定容积不超过10L的电炖锅及类似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