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基酒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