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内河港口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道路与堆场、码头附属设施及耐久性设计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河(含鄱阳湖区)泊位等级为1000 吨级及以上普通货运码头(不含滚装、液化烃或重装等特种码头),1000 吨级以下泊位可参照执行。本文件并未包括港口工程设计有关的全部内容,未涉及的专业和内容应按照有关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